
敬畏生命,为爱发声
医疗无国界,健康伴您行

免费咨询电话
400 - 001 - 2811

在线人工客服
09:00 ~ 23:00


别称马瓦卡坦、Camzyos
适应症适用于治疗有症状性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梗阻性HCM)的成人。
玛伐凯泰(Mavacamten)作为一种创新的心脏肌球蛋白抑制剂,为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HCM)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由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研发的玛伐凯泰,于2022年获得美国FDA批准,用于改善症状性梗阻性HCM患者的症状和功能能力。 在国内,玛伐凯泰(Mavacamten)已于2024年4月获得了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优先审评批准,也已纳入医保报销,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享受到医保报销减免。
玛伐凯泰(mavacamten)是一种选择性、变构、可逆的心脏肌球蛋白抑制剂,用于治疗有症状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成人患者。该药通过减少心肌收缩力,降低左心室流出道(LVOT)梯度,改善心脏充盈和症状。
玛伐凯泰是一种用于治疗肥厚型心肌病的口服胶囊制剂,其作用机制为调节心肌肌节功能,改善心肌收缩力。该药适用于症状性纽约心脏协会(NYHA)Ⅱ-Ⅲ级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HCM)成人患者,可提升患者功能容量并缓解症状。由于药物对心脏功能存在潜在影响,用药需严格遵循剂量调整方案及监测要求。
起始剂量:每日口服 5 毫克,每日一次。
后续滴定调整剂量:可根据疗效及安全性调整为 2.5 毫克、5 毫克、10 毫克或 15 毫克,每日口服一次。
最大剂量:每日口服剂量不超过 15 毫克。
不建议用于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5% 的患者起始治疗或剂量上调。
患者治疗期间可能发生心力衰竭,因此需定期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及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LVOT)压力阶差,以此指导剂量调整,目标是维持 LVEF≥50%,并避免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用药需遵循起始治疗、维持治疗的剂量调整流程,严格执行对应的监测计划。
若治疗期间 LVEF<50%,需按照治疗中断流程暂停用药。
目前尚无相关剂量调整数据。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 或 B 级):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 级):尚无相关数据。
用药前需查阅药品说明书中的剂量调整流程图,严格按阶段执行。
起始剂量:仅在 LVEF≥55% 时,可启动每日 5 毫克口服治疗。
第 4、8、12 周监测要求:若任意一次就诊时 LVEF<50%,需暂停治疗;待 LVEF 恢复至≥50% 并持续 4 周后,可重启治疗,具体遵循治疗中断流程。
正在接受 CYP450 2C19 或 3A4 抑制剂稳定治疗的患者,需遵循合并用药剂量调整要求。
第 4 周剂量调整
若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将剂量降至每日 2.5 毫克口服。
若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维持每日 5 毫克口服。
第 8 周剂量调整
若当前剂量为每日 2.5 毫克
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暂停治疗,患者需于第 12 周返院复诊。
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维持每日 2.5 毫克口服。
若当前剂量为每日 5 毫克
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将剂量降至每日 2.5 毫克口服。
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维持每日 5 毫克口服。
第 12 周剂量调整
若因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 暂停治疗:当 LVEF≥50% 时,可重启每日 2.5 毫克口服治疗;重启后 4 周需复查临床状态及超声心动图(ECHO)。
按维持治疗流程,在接下来的 8 周维持当前剂量(除非 LVEF<50%)。
若当前剂量为每日 2.5 毫克或 5 毫克:转入维持治疗阶段。
若 LVEF<50%:暂停治疗,遵循治疗中断流程。
若 LVEF 为 50%-55%:维持当前剂量,3 个月后复诊。
若 LVEF≥55% 且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30 mmHg:维持当前剂量。前 6 个月治疗周期内,每 3 个月评估临床状态,每 6 个月复查临床状态及超声心动图;后续改为每 6 个月监测一次。
若 LVEF≥55% 且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30 mmHg:将剂量上调至下一更高剂量水平。上调后 4 周复查临床状态及超声心动图,在接下来的 8 周维持该剂量(除非 LVEF<50%)。同一剂量水平维持 12 周后,可考虑进一步上调剂量。
若患者治疗前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接近正常(约 30 mmHg),且治疗后 LVEF≥55%、运动后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30 mmHg,同时症状持续存在:可将剂量上调至下一更高剂量水平。
若 LVEF<50%:暂停治疗;每 4 周复查超声心动图,直至 LVEF 恢复至≥50%。
重启治疗时机:LVEF≥50% 后可重启治疗,剂量调整为原剂量的下一更低剂量水平;若原剂量为最低剂量,则以每日 2.5 毫克重启。
重启后监测:重启治疗 4 周后复查临床状态及超声心动图,接下来的 8 周维持该剂量(除非 LVEF<50%),之后转入维持治疗阶段。
若患者以每日 2.5 毫克治疗期间,再次出现 LVEF<50%:需永久停用本品。
若患者出现可能影响收缩功能的急性疾病(如严重感染)或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其他未控制的快速性心律失常),需延迟剂量上调。
出现上述急性疾病时,可考虑暂停本品治疗。
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 5 毫克口服。
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 2.5 毫克口服。
若第 4 周或第 8 周时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20 mmHg:暂停治疗。
待 LVEF≥50% 并持续 4 周后,可重启每日 2.5 毫克口服治疗;若于第 12 周重启,需在 4 周后复查临床状态、瓦尔萨尔瓦动作左心室流出道压力阶差及 LVEF,之后维持当前剂量 8 周(除非 LVEF<50%)。
短期使用(≤1 周):在抑制剂用药期间暂停本品治疗。
长期使用(>1 周):将本品剂量降至下一更低剂量水平;启动抑制剂治疗 4 周后,需评估临床状态及超声心动图;启动抑制剂 12 周内,不可上调本品剂量。
若患者正以每日 2.5 毫克稳定治疗,不建议启动上述抑制剂治疗,因无更低剂量可选。
玛伐凯泰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可能会引发一些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并非都会出现,但一旦发生,大多需要及时的医疗干预。
头晕、晕厥。
本部分内容基于玛伐凯泰口服胶囊的临床研究数据,供医疗专业人员评估用药风险时参考,患者出现相关不适也需及时告知医生。
发生率超过5%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和晕厥。
常见(发生率1%-10%):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降低、心房颤动、心悸、心绞痛、心力衰竭、收缩功能障碍。
发生率未明确报告:收缩期收缩力降低。
一项临床试验数据显示: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与安慰剂组患者的基线平均静息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均为74%。在30周治疗期间,本品组患者的LVEF较基线平均绝对下降4%,而安慰剂组无变化。治疗第38周(停药8周后),两组患者的平均LVEF均恢复至接近基线水平。该试验中,本品组有7例患者(6%)、安慰剂组有2例患者(2%)在治疗期间出现可逆性LVEF降至50%以下(中位数:48%;范围:35%-49%),其中本品组7例患者中有3例、安慰剂组2例患者中有1例未出现相关症状。所有本品组的7例患者在停药后,LVEF均恢复正常。
常见(发生率1%-10%):腹泻、胃食管反流病。
常见(发生率1%-10%):背痛、关节痛。
极常见(发生率10%及以上):头晕(最高达27%)、头痛(12.2%);
常见(发生率1%-10%):晕厥。
常见(发生率1%-10%):疲劳。
极常见(发生率10%及以上):鼻咽炎(12.2%)、呼吸困难(14.6%);
常见(发生率1%-10%):上呼吸道感染、咳嗽。
玛伐凯泰属于选择性、变构、可逆的心脏肌球蛋白抑制剂,用于治疗有症状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成人患者,使用期间请患者阅读本药的以下注意事项。
切勿将本品与以下药物联用,否则可能显著增加心律失常及心力衰竭的风险,包括:地尔硫䓬(Cardizem®,与β受体阻滞剂联用时)、丙吡胺(Norpace®)、酮康唑(Nizoral®)、雷诺嗪(Ranexa®)、利福平(Rifadin®)、维拉帕米(Isoptin®,与β受体阻滞剂联用时)。在开始用药前,需主动告知医生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避免药物相互作用。
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育龄女性患者在开始用药前,医生可能会进行妊娠检测以确认未怀孕。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服药后至少4个月内,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若用药期间怀疑怀孕,需立即告知医生,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本品可能增加心力衰竭的发生风险,若出现以下症状需立即就医:胸痛或胸闷、尿量减少、颈静脉扩张、呼吸节律异常、心律失常、面部、手指、足部或小腿肿胀、呼吸困难、异常疲劳乏力或体重异常增加。这些症状可能提示心脏功能异常,需及时干预以避免危及生命。
除非已与医生充分沟通并获得许可,否则请勿同时使用其他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OTC)以及草药或维生素补充剂。各类药物成分可能与马伐卡坦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2025年4月17日,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市——百时美施贵宝公司今日宣布,美国...【详情】
推荐指数:6882025-12-18
注:本网站不销售任何药品,只做药品信息资讯展示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70228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5)第00185号 玛伐凯泰